星期三, 12月 09, 2009

27號道路車道數

向台南縣政府詢問
依據縣長信箱編號:S981027004,回覆內容概略為「公部門著眼地方繁榮與成長,本應加建開闢公共設施,俾能有效提升地方之生活品質,期以吸引更多之人口入住,進而繁榮地方。」。針對「加建開闢公共設施」提出幾個問題:

問題一、是否有科學、合理的方法來計算車道數?

問題二、27號道路為四線道,依據營建署『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』,車道數的的計算如下:
N=Q*D/[PHF*(V/C)c*C]
N:車道數
Q:雙向尖峰小時路段流量(pcu)(例如,經由3.3節估計得出之路段流量)
D:尖峰時段之方向係數
PHF:尖峰小時因素
(V/C)c:服務水準C級之流量與容量比值
C:車道容量

請問:在評估新設27號道路時,『雙向尖峰小時路段流量』預估為多少?

依據27號道路現況計算,以服務水準C級,(V/C)c = 0.7,則Q值為7200,即雙向車流量每小時7200部小客車。

以服務水準A級,(V/C)a=0.3,則Q值為3000,即雙向車流量每小時3000部小客車。但A級的車速不適合該27號道路西段。


「加建」開闢公共設施,政府承辦單位應該有科學的依據,而且是可驗證的結果。徵收是政府以公權力對私有土地的一種強烈的行政處分,如果是沒有根據的「加建」開闢公共設施,這樣的行政處分我們將無法接受。



資料來源:

1)名稱: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(民國 98 年 04 月 15 日修正)

第 29 條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
2)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研訂過程

內政部於94年12月8日台內營字第0940087274號令公布「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」第二十九條明訂:「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」。

http://www.cpami.gov.tw/web/index.php?option=com_content&task=view&id=1704&Itemid=173

3)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(http://w3.cpami.gov.tw/design/dir.htm)詢問縣政府之後,該網站資料已經關閉

另外,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的網站已經關閉,車道數計算以可參考下列書籍,可得到相同的結果與驗證。

1) .2001年台灣地區公路容量手冊

2).曾平毅.(民92年8月).多車道公路容量與服務水準分析.

3).郭宗生.(民91年9月).道路交通瓶頸之改善策略與實務.(2002 交通工程人才培訓課程)


縣政府轉由仁德鄉公所回覆
臺南縣仁德鄉公所: 敬啟者您好:有關台端來函賜教「台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 27號道路車道數計算」乙案,經會辦本所承辦單位建設課表示:本案係為營建署所設計之道路,其相關問題宜請台端逕向主辦單位徵詢,另有關徵收業務,本所業已多次敬覆在案。最後再次謝謝您撥冗來信指導,日後如有任何鄉政上之問題,竭誠歡迎您再次來電或網寄鄉長信箱給予我們批評指教,我們將會立即為您服務處理。謝謝!仁德鄉公所

再次向營建署詢問,回覆如下:
經查本案所提仁德27號道路屬「台南生活圈建設計畫項目」,有關路寬、車道數為都市計畫規劃道路時綜合考量區域交通需求,相關規劃內容與道路興辦計畫需求,均屬台南縣政府權責,本案已移請縣府予您答覆。有關該道路規劃、興闢事項、緣由、計畫內容請洽該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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